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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未休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,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?
關于個人未休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,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西藏稅務“12366納稅繳費熱線”今日咨詢量較大的個人所得稅問題,一起來看看吧! 納稅人: 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,還需要合并到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嗎? 西藏稅務: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)第六條第一款規定,工資、薪金所得,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、薪金、獎金、年終加薪、勞動分紅、津貼、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。 因此,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