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公司購買兩臺筆記本電腦,雖然是分開購買的,但是影響不大,做賬方流程都是一樣的,新手會計蒙蔽了,不知道是要計入管理費用還是固定資產?今天西藏金色彩財稅和大家探討下。
01 購買2臺3000元的辦公電腦、到底計入“管理費用”還是“固定資產”?
案例:我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商貿企業,本月月初和月末分別購買了2臺3000元的筆記本電腦,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,看到稅務上有個政策:(財稅[2014]75號)第三條的規定,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,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。
請問:到底是計入“管理費用”還是“固定資產”賬戶?
答:我們按一臺電腦的做賬來看,辦公電腦屬于固定資產中的電子設備類,在會計核算時應該計入“固定資產”賬戶,賬務處理如下:
借:固定資產-電腦 3000元
貸:銀行存款 3000元
然后按照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按月折舊(假如按照3年折舊,預計凈殘值率按照5%)
02 政策依據:
(1)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[2014]75號)第三條的規定:“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,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,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。”
(2)根據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的相關規定:
第五十九條規定: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,準予扣除。
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;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,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。
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,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。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,不得變更。
第六十條規定:除國務院財政、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,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:
(一)房屋、建筑物,為20年;
(二)飛機、火車、輪船、機器、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,為10年;
(三)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為5年;
(四)飛機、火車、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,為4年;
(五)電子設備,為3年。
(3)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七條規定:固定資產,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、提供勞務、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、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,包括房屋、建筑物、機器、機械、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、器具、工具等。??
03 關于會計做帳保稅的幾個提醒
(1)會計處理是會計處理,稅務處理是稅務處理,橋是橋,路是路,會計與稅務是兩回事;
(2)會計處理方法和稅務規定之間產生的差異,應該通過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進行處理;
(3)外購固定資產,開始折舊的時間是可以使用的次月,可不是購入的當月,從來沒有一次性折舊法;
(4)(財稅[2014]75號)第三條的規定只是一個稅收優惠政策,企業既可以享受,也可以不用,自行決定;
(5)上述優惠政策不需要進行任何備案手續,企業只需要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填報相關報表即可。